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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优良比例达94.7% 青海通报2019年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06-04 浏览次数:0青羚网讯(记者 魏慧敏)5月2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旭东通报了2019年青海省水环境状况,以及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坚决扛起“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全国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我省“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两方面成绩优异,在22个实施情况为“好”的省市中排名第六位。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我省列入国家考核的1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全面达标,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7%,高于国家要求5.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实现了国家和青海的既定目标。
2019年,我省外流水系长江、澜沧江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内陆河水系的黑河,柴达木地区的巴音河、格尔木河及青海湖主要入湖河流哈尔盖河、沙柳河、泉吉河、布哈河、黑马河等河流水质为Ⅱ类。青海湖、龙羊峡、李家峡等重要湖库水质稳定在Ⅲ类。青海人民的母亲河湟水河,流域干支流水环境功能(水质考核)目标达标率为100%,28个监测断面中,优良水质占比达92.9%,水质总体状况优良,出省境民和桥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100%,且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稳步提升。全省13个地市级、4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32个、地表水水源地22个)水质状况保持稳定,基本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14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其中格尔木市的3个点位水质有所改善。
“十三五”以来,我省利用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34.37亿元,在全省安排实施了包括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湖库生态保护、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净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水质安全保障等8大类132个项目,充分发挥了生态效益,有效改善了全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了流域水质不断改善、持续向好。
作者:魏慧敏 来源:青海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