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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全国水质排行榜出炉 河源位列第16位
2020-05-31 浏览次数:05月7日,国家生态环境部首次公开全国333个城市的地表水成绩单:2019年第一季度,广东3个城市名列水质前30“红榜”,它们分别是云浮市(第3名)、河源市(第16名)、肇庆(第25名)。
此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今年3月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第一季度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报告指出,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持续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龙川县水坑河和东江河也达到Ⅰ类水质标准,和平县黄峰斗水库、连平县鹤湖水河、连平县密溪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紫金县响水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笔者进一步了解得知:自省生态环境厅2016年1月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以来,新丰江水库水质一直持续保持Ⅰ类水质标准。河源水资源优势突出,有力促进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为东江中下游广州、深圳及香港地区4000多万人提供了优质的水源。
河源市水务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河源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严格考核机制,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规划和区划工作,加强取水用水管理,加快水利水资源工程建设,大力保护和整治水环境,着力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河源全面推行河长制,基本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县(区)、镇、村(居)四级河长体系,实现了河长体系全覆盖、河长巡河常态化。全市共设立河长8875人,其中市级河长6人、县级河长75人、镇级河长762人、村级河长8033人(含自然村)。同时,设立河长制市级河长助理及联络员,明确市财政、国土、环保、住建、水务、农业、林业部门作为市级9条河流的联络部门,与市级河流挂钩管理,全力协助市级河长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所辖区域内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8年河源市累计投入资金2573万元,打捞漂浮物6.8万吨,清理河长5759.76公里,基本实现全市河流水面无成片漂浮物。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清拆禁养区养殖场,拆除关闭养殖场1609家,清理禽畜23.1万头(只)。
为加强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河源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督查通报相关情况。
此外,河源市还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日常监管抽查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至2018年,全市各级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185人次,检查排污企业5566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82宗,处罚金额559.6万元,限期整改企业362家,查封扣押18家,限产、停产企业4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6宗。
今年,河源市将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南粤水更清行动、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行动,坚持保好水与治差水并重、治污减排和生态扩容并重、流域综合整治与控制单元治理并重,推进全流域系统治水。
5月1日,《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正式实施,它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人居环境,更好地保护河源良好的生态环境。
【全媒体记者】蒋才虎
【全媒体见习记者】余佩
【通讯员】程学勇 欧阳海帆
【作者】 蒋才虎;余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